一针毙了“重庆第一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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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9:09 华商晨报 | |||
昨天上午,重庆市一中院对胡启能进行终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胡启能在受国家机关委派担任重庆市农资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公司经营进口化肥配额指标及实物化肥的利润款1191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犯罪档案“第一贪”专门倒卖进口化肥 胡启能“第一贪”案件从1999年案发至今,历时4年。到昨日是经过了市一中院一审、市高法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终于查明了胡启能在短短的3年中就贪污了1191万元公款的犯罪事实。这起建国以来重庆最大的贪污案,堪称“重庆第一贪”。 翻开胡启能的犯罪档案,他的每一笔犯罪事实都与进口化肥配额指标和进口化肥有关。早在1987年,胡启能就开始担任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总经理。1996年10月至1998年12月,胡启能在将13.7万吨进口化肥的配额指标转卖给广东省珠海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的过程中,要求该公司总经理陈某将本来应当支付给重庆农资公司的491万元利润款交给他个人。按照胡启能的安排,陈先后将461万现金交给胡启能,另外的30万元现金交给了胡的儿子。 1998年10月28日,胡启能在重庆市一家星级大酒店的一间客房内招呼广东汕头农资公司的客人周某。胡启能告诉周,他要解决单位职工福利、“理顺关系”,需要由重庆市农资公司以联营的形式,将4万吨进口化肥配额转卖汕头农资公司,价格为每吨150元。但要求对方每吨只付100元到公司账上,另外50元以现金的方式直接交给他。就这样至1999年8月,胡先后以解决职工福利等理由,将180万元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除了倒卖进口化肥配额指标,胡启能还倒卖进口化肥。1999年4月至10月,胡启能在将3万吨进口实物化肥和2万吨进口化肥配额指标转卖给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广州公司的过程中,要求该公司化肥科科长将应付给重庆农资公司的利润款150万元,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他个人。该科长先后交给胡启能50万元现金、8.24万美元,随后又按胡的要求将属于重庆农资公司的25万元现金转到广东另一公司的账上。 此外,胡启能还以倒卖进口化肥配额指标相同方式贪污370万元。侦破档案“第一贪”翻船内幕大起底 据检察机关透露,1999年10月18日,重庆市供销总社领导送钟某到农资公司就任党委书记。当钟书记一行到达农资公司,只见一堆垃圾桶外加几十名职工组成的人墙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我们不需要党委书记。”在僵持了20分钟后,钟书记一行主动离开农资公司。 一个由重庆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由此成立,并查出了派不进党委书记的原因。 原来,这是重庆市农资公司总经理胡启能为了实现其独霸农资公司,并将其演变成能够长期隐瞒其经济问题、生活腐化问题而一手策划、导演的事件;同时,联合调查组还发现了胡启能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1999年11月15日,纪检监察部门对胡启能进行了“双规”。2000年1月28日,一分院正式对胡进行立案侦查。由于胡启能开始不认账,使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办案的检察官们决定把侦查方向锁定在进口化肥配额交易上,并选定广东汕头农资公司作为第一突破口。 办案组一行到达广东汕头后,经过连续三天三夜的艰苦奋战,终于获取了胡启能在汕头市农资公司进行进口化肥配额的交易中索贿90万元的证据,该公司总经理如实讲出了胡启能索贿的全部经过。办案人员随后奔赴广西、北京、江苏等8个省区市,耗时一年多的时间,累计出差7000余次,先后询问证人200多人次,收集了近1000份证据,形成足有两尺高的19本案卷。最后查清胡涉嫌受贿1243万元。 据《重庆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