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子溺毙案昨开庭 两船东被台检方求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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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9:2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0月2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苗栗地方法院28日上午首度开庭审理8月26日发生在苗栗通霄外海的大陆女子溺毙案。4名被告船东中,王中兴、柯清松被检方求处死刑。据了解,4名被告对于协助大陆妹私渡的罪行,即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法”部分都坦承犯法,但针对推人落海部分则有争议,因此成为合议庭的焦点。 据报道,昨天,检方与辩护人对嫌犯与证人进行了交叉诘问。合议庭审判长陈鸿斌表 苗栗地检署求处王中兴、柯清松两人死刑;分别求处叶天胜、曾炯铭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同时并科罚金新台币60万元、40万元。法官预计传唤包括7名大陆生还女子、4位海巡署人员等13位证人,进行连续密集式的集中审理。审判长陈鸿斌表示,4位被告均在审前会议认罪。另据报道,由于有消息称,人蛇集团将雇请杀手危害证人和被告,因此警方加强戒备,3名出庭作证的大陆女子也穿上防弹衣、戴上钢盔。(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