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精神病将纳入医保门诊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9:27 南方都市报

  精神病将纳入医保门诊

  相关方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部分乙类药物个人自付比例有望降为5%以下

  本报讯广州市政府计划对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进行适当的修改,逐步减轻参保人的个人负担:精神病等逐步纳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范围;部分乙类药物个人自付比例,由10%降
为5%以下;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调整参保人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少个人支付费用。昨天,相关议案的实施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受市政府委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昨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议案》的实施方案,此前,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正采取多种办法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采取多渠道筹资的办法,解决困难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问题;调整参保办法,允许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单独参保;设立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半额缴费办法,降低困难企业的参保“门槛”等(详见本报9月2日广州新闻)。

  张杰明说,目前参保人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偏重,主要表现在部分参保人尤其是退休人员门诊负担较重,参保人住院个人自付费用较高。据统计,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广州市参保人门诊就医人均门诊医疗费用76.6元/次;参保人人均住院医疗费用10410元/次,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6238元,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2240元,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个人自费费用1903元。

  鉴于目前广州医疗保险政策存在的不足,市政府将进一步对现行政策作出如下适当的修改和补充(详见下表)。

  计划实施的一系列新举措何时实施是市民最关心的,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时间表。

  医保新政策解读(有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时间未定)

  措施一 调整参保人住院的起付标准

  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不含自费)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其第二次住院医保起付标准降低25%,第三次及以上住院降低50%。例如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的医保起付标准为1897元,如果某职工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不含自费)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第二次住院时,他的医保起付标准为1897元×75%,第三次住院医保起付标准为1897元×50%。

  在一个年度内,经民政部门确定为低保对象的参保人员,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5%,第三次以上住院降低50%。70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按在职职工的50%计算。

  措施二 将更多慢性病纳入医保范围

  逐步将更多门诊慢性病病种纳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范围。选择治疗原则明确、疾病复杂程度较小、费用负担较重的病种,如精神病、脑血管意外等,逐步纳入门诊特定项目范围,切实减轻患病参保人的负担。

  措施三 降低部分药物个人自付比例

  适当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广州市将提请国家、省有关部门将部分价格便宜、使用广泛的药品纳入“三个目录”(即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调整一次性使用的消耗性医用材料支付标准;降低部分乙类药物的个人自付比例,由目前的10%降为5%以下。

  措施四 提高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将医保支付的普通住院床位费标准由20元/床/日提高至30元/床/日。

  采写:本报记者 李艳 实习生 苏蕾 通讯员 穗仁宣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精彩华纳铃声免费下载!还有精彩大奖哦!
  好消息-新东方新概念送教材! 学会哇啦哇啦说地道英语 考研&MBA冲刺早准备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search 摄像机 减肥 停电装备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在耳边呢喃诉爱意
跳一场激情双人舞
非常笑话
最最酷辣的笑话
每天都来爽一爽
图片
铃声
·[范玮琪] 那些花儿
·[和 弦] 同桌的你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新浪泰宁站隆重开通
开家饰品店年利几十万
中医根治乙肝获新突破
发传真?你落伍了!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分类特惠广告抢购
到国外去上学(豫)
牛皮癣鱼鳞病重大突破
黄冈网校诚征代理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热辣经典
欢乐无限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农村将安全套,套在手指上示范……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