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要交加压费,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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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09:42 南方都市报 | |
记者管闲事 来电人:林先生 地点:福田一小区 来电内容:林先生今年4月份购买了福田区国泰豪园并入伙,之后,就开始请施工队来装修。前日,林先生去管理处交水费时,几个月下来的水费是四十几块钱,其中有一项收费叫“加压费”12元。林先生觉得很奇怪,自己以前住的小区并没有加压费这一说,而且自己家住5楼,也应该不需要加压。 记者核实报道:昨日记者从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到,小区目前是按照每立方米0.3元收取加压费的,这是符合物价局的规定的,每家都是按这个标准。因为小区自己设置了加压水泵,为小区居民二次供水,这样主要是把水蓄起来,可以保证在市政管道停水时,小区居民也有水用。 记者随后从市水务集团了解到,一些高层建筑的小区,根据需要可以设置加压水泵,按照高层建筑深圳市物价局[1994]178号文件规定,水压加压费标准是,加压部分每立方米收取20%的加压费。根据物价局规定,家庭户用水量分25立方米以内,水价分别是每立方米1.5元,再收取20%的加压费即是0.3元,小区的收费是在合理范围内。 本报记者 樊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