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须无不良记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0:0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普德法)历时四天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昨日闭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通过审议。今后,要想在深圳成为注册会计师,必须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并且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对注册会计师重新进行定义。按照原条例的规定,未接受委托未从事独立审计业务但已经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的人员,也是注册会计师。新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