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商品房买卖合同九大陷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0:23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蒲建安姚芃邢晖)10月2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详尽剖析,提醒消费者警惕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九大陷阱,谨防上当受骗。这九大陷阱是:认购定金难归还,单方扩大解约权,减免责任巧设计,模糊标的好圈钱,面积误差设陷阱,违约责任不对等,一房二卖搞欺诈,虚假宣传不负责,购房签约先交钱。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约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一是要了解有关商品房买卖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关注开发商的商业信誉,调查其是否有不良记录以及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齐全;三是务必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资料,特别是对补充协议、附件、双方约定的内容要认真阅研,弄清自己的权利义务,不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贸然交付定金;四是要把好从签约到验收的每一关,对于显失公平的条款,要坚决要求对方修改,不要在导购人员、宣传广告、沙盘模型、口头承诺的影响下草率签字。 据了解,中消协此次公布的是正在进行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系列点评工作第二阶段点评意见。下一阶段中国消费者协会还将就物业、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合同条款进行点评。(相关报道见今日九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