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规修改两法规废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7:41 深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福莹康剑波)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昨天结束。为维护法规的统一性,会议决定,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4项法规,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2项法规。 随着《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自愿接受救助的制度取代了我国实行了长达21年的强制性收容遣送制度。经市政府清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 由于《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已分别上升为较大市立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因此,本次会议决定废止这两项法规。 作者:记者李福莹康剑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