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街“拍卖”判决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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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7:48 深圳晚报 | |
法院判决一直执行不了,愿与人“分享”赔偿 男子当街“拍卖”判决书 宝鸡消息据华商报报道,为讨要法院判给妻子的4000多元赔偿款,陕西凤翔县一男子竟在县城街头公开“拍卖”判决书,当众承诺:谁帮他讨回赔偿,他与对方平分款项。 当街“拍卖”判决书 昨日上午,在凤翔县城,一名男子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拿着一张写着“拍卖法律白条”的大纸正向过往群众“宣传”。“拍卖书”上写道:“本人持有(2003)凤翔民再字第03号民事判决书1份。县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应赔偿我爱人医疗等费4500元。在我本人花掉2000余元而至今分文未得的情况下,愿以五折拍卖。”“拍卖书”上还留有地址、姓名和联系电话。“拍卖者”当众承诺:不管是谁能讨回这笔钱,将拿出一半给对方作为答谢。 万般无奈出此招 “拍卖者”名叫石五龙。他向记者介绍,他是榆林人,上门到凤翔县郭店镇小旗务村,2001年10月27日,其妻因琐事和邻居石某父子发生争执,厮打中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经济损失5600余元。 2002年3月8日,凤翔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石某父子共同赔偿4481余元。判决生效后,同年4月8日,石五龙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派人去执行却没结果。石五龙说,他多次找法院要求执行,但仍未果。无奈之下,才决定“拍卖”判决书。 法院称正积极执行 在凤翔县法院记者了解到,此案一审生效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即派人前往,但被告不在。其后检察院提出抗诉,此案再审。今年4月,维持原判后,法院又派人去执行,但被告还是没在。 对于此案,凤翔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办案人员正在积极执行此案。(鲁荣) 作者:鲁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