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家庭寄养经费不得挪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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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22: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翟伟、卫敏丽)刚刚出台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家庭寄养经费,包括被寄养儿童的生活、医疗和教育费用、寄养家庭的劳务费用、家庭寄养服务机构的工作费用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民政事业经费中列支。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作他用。 暂行办法还对异地寄养问题作出规定。暂行办法要求,异地家庭寄养必须经两地县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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