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原告精神损失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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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0:3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冉树林)西南制药一厂员工魏素芳状告《知音》杂志社一篇文章侵害其名誉权和隐私权一案(本报7月17日曾作报道),近日经南岸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知音》杂志社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知音》杂志2002年8月刊登的题为《前妻情感追剿———博士后再婚还能幸福吗?》的文章,其大量内容涉及原告魏素芳的情感生活及个人隐私,被告《知音》杂志社未经原告许可即擅自予以刊登,已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据此,法院判决《知音》杂志社在《知音》杂志上刊登不少于1000字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