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发“入监通知书” 监狱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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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1:07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一起名誉侵权案日前在四川宜宾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四川川南监狱因错发《罪犯入监通知书》对原告作出赔偿。 法院查明,罪犯李兴平是宜宾县横江镇黄沙村村民,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在川南监狱服刑。李兴平称自己是同村村民谢华兰的丈夫。川南监狱依据李兴平口述,向谢华兰发出了《罪犯入监通知书》。这个通知书发到村里,对谢华兰造成了一定经济和名誉损失。谢华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