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移问题将改革 公安部拟取消夫妻分居若干年才能迁户口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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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1:25 大连晚报 | |
[据中新社10月29日电]2003-10-3000:19中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29日表示,对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户籍迁移的问题,下一步将逐步改革。 鲍遂献说,老百姓从出生到死亡一辈子与户籍打交道,但是我们国家的户籍管理的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这个计划经济下是严格控制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特别是向大城市流动。 鲍遂献说,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是放开大城市的户口迁移的问题,这几年我们逐步地改,现在一下子放开,城市的承受能力还达不到。鲍遂献表示,对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户籍迁移的问题,我们下一步将逐步改革。此外,中国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明山指出,有的地方规定夫妻分居若干年后才能迁户口,这种做法确实不够人道,将取消这样的限制,现在正在研制过程中。 孙明山说,有些地方要求夫妻结婚多少年的才能够把户口迁到一起,现在很多大中城市都有这样的限制。孙明山认为,夫妻分居的绝大部分人,事实上都已经生活在一起,不再是两地分居,取消了限制以后,也不会过多增加城市的负担。孙明山坦承这种做法确实不够人道,有的地方规定夫妻分居10~15年才能迁户口。所以下一步想取消这样的限制,现在正在研制过程中,至少是除了特大城市,其他的中小城市能做到的就不要这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