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错误短信可获双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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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1:50 京华时报 | |
作者: 是兆新来源: 本报讯(记者是兆新)昨天,由北京市工商局推出的《短信服务基本条款》明确了“错误短信可获双倍赔偿”等消费者权益。据悉,从10月30日起搜狐、新浪等四家网站将率先实行该短信服务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规定,用户在运营商处注销短信息服务时,同时要在网站注销短信息服务,否则产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户密码、账号泄露并造成用户损失对是否属于网站的原因造成,由网站承担举证责任。 在赔偿方面,如因网站过错,导致用户接收到错误的信息并支付了短信费用,网站将赔偿用户相当于错误信息费用2倍的赔偿;网站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推出的服务,如果因为电信运营商网关或其他问题造成用户短信息不能成功传送,网站应首先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