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引入房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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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2:33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今后,房屋买卖双方如想了解彼此的“底细”,可委托律师去“打探”。昨天,南京市在房屋中介中尝试引入律师代理制度。 目前可接受房屋买卖双方委托代理的,是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该所将做6方面的事情:审查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审查房屋所有权证的真实性;见证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和买卖契约的签署;房屋现场调查;审查卖方权利瑕疵(共有权、优先权、抵 (南京日报供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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