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迁户限制拟取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4:32 深圳商报 | |
公安部:逐步改革百姓反映强烈的户口迁移问题 夫妻分居迁户限制拟取消 【本报讯】据中新社消息,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明山29日指出,有的地方规定夫妻分居若干年后才能迁户口,这种做法确实不够人道,将取消这样的限制,现在正在 孙明山是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公安部宣传局推出“公安民警与您相约”节目中作出此番表示的。孙明山介绍说,有些地方要求夫妻结婚多少年的才能够把户口迁到一起,现在很多大中城市都有这样的限制。 孙明山认为,夫妻分居的绝大部分人,事实上都已经生活在一起,不再是两地分居,取消了限制以后,也不会过多增加城市的负担。 孙明山坦承这种做法确实不够人道,有的地方规定夫妻分居10~15年才能迁户口。所以下一步想取消这样的限制,现在正在研制过程中,至少是除了特大城市,其他中小城市能做到的就不要这样。 【又讯】据中新社报道,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29日表示,对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户籍迁移的问题,下一步将逐步改革。 鲍遂献是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公安部宣传局推出“公安民警与您相约”节目中作出此番表示的。鲍遂献说,老百姓从出生到死亡一辈子与户籍打交道,但是我们国家的户籍管理的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这个计划经济下是严格控制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特别是向大城市流动。 鲍遂献说,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是放开大城市的户口迁移的问题,这几年我们逐步地改,现在一下子放开,城市的承受能力还达不到。鲍遂献表示,对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户籍迁移的问题,我们下一步将逐步改革。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