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特色反映执政新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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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4:34 北京青年报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审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许多条款充分体现了利民、便民的理念,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经由这些法律条款,“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实现了由党的意志向国家法律的转化,说明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执政理念和新的作风已经深入人心,赢得了全社会的拥护。 以往的道路交通法规中,我们感受到的多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种种管理权力,是对车辆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提出,要通过“三个落实”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即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该法律的制定能否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政观念,直接关系到国家立法工作是否能够与时俱进地反映执政党的意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石。历经10年起草修改和4次审议,我们终于迎来了一部既体现法律本身的尊严,又体现国家对人的关爱和尊重,把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结合的交通管理法,说明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执政理念和全新的作风已经深入人心。 近日,社会舆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利民、便民的特色予以充分肯定和赞扬,实际是对立法工作、对国家大事的决策工作中出现的新变化的赞扬。这个新变化就是,真正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我们坚信,长此以往,我们就能在全局上把握住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从而团结和带领群众不断前进。12 两种情况容易引发重复救助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王思海)据北京市海淀区救助站站长赵长林介绍,目前存在两种容易引发重复救助的情况,一是离站不离京,二是离京后又返回。受助人员离站后仍在北京流浪乞讨的现象至今未得到控制。据统计,离站人员中至少有超过20%的继续留在北京,回到繁华地区乞讨谋财。对于这种情况,北京市民政局正在与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疏散机制,加强与外省市联系,探索新方式,加快受助人员的返乡速度。 救助站良性运转需社会联动 新华社哈尔滨10月29日电(记者崔峰王建威)已不具有收容遣送职能的救助管理站,如何适应新的变化,更好地对社会流浪人员和临时有难人员进行救助?有关研究专家分析说,只有实现社会联动,才能保证救助工作良性运转。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研究员赵瑞政说,收容遣送站变成救助管理站反映的是此机构功能和管理方向的改革,这一转变更加体现出了救助“以人为本”的思想。 哈尔滨市救助管理站站长王国荣说,救助站的收容遣送职能取消后,很多单位和地方不太重视救助站的工作,让他们来站里接人,他们都是在电话里答应得很好,可就是不见人来,到了规定的期限,也只能让这些乞讨人员重新流入社会。因此很多流浪乞讨人员认为救助站不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这成为困扰救助站正常运行的最大障碍。 赵瑞政说,那些确实需要救助的人需要社会联动统一纳入救助站的救助范围。这种社会联动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工作,二是社会教育。社会工作首先是指要明确救助站和民政、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的职能交叉和所属关系,要以法规文件的形式确定几方的权责。其次,以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为主体,建立全社会救助志愿服务队伍。服务队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负责通知救助站。 对于那些流浪在外的儿童和青少年,赵瑞政建议,应该成立社会教育机构对其进行教育。他认为,要想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应该投入资金,建立社会救助学校,通过传授文化知识,将他们培养成社会的积极力量。12 作者:项开来 1 2 作者:张建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