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汽车“1+1”赔偿案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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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7:26 扬子晚报 | |
苏州电 银灰色车变成印第安红车,旧车改成新车卖。花14.2万元买了辆旧车的太仓市黄泾镇的黄先生近日在太仓市消协的帮助下,最终获得31万元的加倍赔偿。这也是我省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审结的首例汽车“1+1”赔偿案。 黄先生去年10月经朋友介绍到某公司购车,销售人员向黄先生推荐一辆桑塔纳2000型时代超人轿车,并介绍这辆车在出厂移库时前保险杠碰了一下,现已修复,一般看不出来, 太仓市消协受理后,将该车送到上海大众(太仓)特约维修站请技术人员验看。经检测,该车被认定是红白相间镶拼色的出租车配置车,被改装更换了5只铝合金金钢圈,加盖了中控门锁、中央通道和点烟器。为了证实是否由出租车改装而成,太仓市消协又分别向上海大众公司和上汽大众公司进行函调,两公司均肯定该车是2002年5月6日出厂的出租车配置,保险杠以下处统一喷银灰色,大众公司在车辆出厂前未对该车进行改装。 太仓市法院最近裁定,该汽车销售公司退还黄先生14.2万元购车款,加倍赔偿14.2万元,并赔偿其办理车辆牌照等费用2.7万元,共计31.1万元。黄先生退还车辆。(傅汉中 黄红芳)(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