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欠投诉有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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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7:37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我市下月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蒋艺)从11月1日起到明年1月21日,市、区两级劳动监察机构将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处理。拖欠克扣工资、支付工资低于最低标准、不支付加班费等恶劣行为将被整改。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对象仍是建筑企业,也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法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重点检查和举报专查相结合的方式。员工如果有工资被拖欠的遭遇,可以到劳动力大厦一楼现场投诉。 市、区劳动监察机构对存在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未整改的将对其下达处理决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法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给予处罚。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