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利民 庄千慧 市报道组 谢钦臣2003-10-30 本报讯 (记者 沈利民 庄千慧 市报道组 谢钦臣)一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机制——职权分解,以权制权,在瑞安市公安、地税、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产等12个直属机关试运行一年来效果明显。
过去,由于权力过于集中,瑞安市一些机关单位的中层干部权力很大——批与不批、批得快慢由他们说了算;罚与不罚、罚多罚少也由他们定,由此引发的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引起群众不满。为此,瑞安市从去年8月起 在公安等12家单位试行分权制衡。其主要内容是:实行职权分解,逐步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现象;注重以权制权,建立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体系。
实施分权制衡后,瑞安市地税局打破原有的征收、管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管理体制,在限时结案的前提下,严格实行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建立起机构间既独立又相互制约的机制,促使地税收入大幅度增长,全系统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逐年减少。瑞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针对过去经办民警一竿子办到底、工作业务混合交叉等问题,把办理护照的主要工作流程分解成派出所审查、一级审核、二级审核、三级审核、发放护照等5个阶段,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腐败现象。
对一些不便分解但自由裁量权很大的权力,瑞安市配置了相应的上级权力、集体权力进行制约。规划建设局规定对额度5000元以上的罚款,由分管局长牵头,建工科、法制科、招标办、城建监察大队等部门参加,经过集体分析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然后呈报局长审批。国土资源局针对审批随意性大、程序化程度低等问题,建立了集体研究制、集体议案制和集体会审制三大机制,规定房地产项目地块评估认定、零星工业用地指标的分解、主要历史遗留的权属问题、主要违法用地案件的处理意见等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瑞安市试行分权制衡制度,不仅要求办事公正廉洁,还力求促进办事高效。为此,各试点部门在实行职权分解时,普遍不增设机构,个别部门即使新设机构,也不增加群众办事的麻烦,因而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一些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高兴地说:“现在我们到试行分权制衡的职能部门办事,不必再找熟人、托关系了。这对瑞安加快发展实在太重要了!”
据了解,明年瑞安市各部门将全面推行分权制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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