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党费12万 被判坐牢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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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8:1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市检宣实习生李欣忆记者赖永强) 成都某厂党工处原副处长郭俊川贪污党费多达12万。昨日,郭因贪污罪被成都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999年3月至2002年12月,郭俊川在成都某厂任党工处副处长,负责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按规定,郭俊川代收的党费应及时上交厂财务处,但他从来没交过,擅自将其据为己有。他用这12万党费修房子、买电脑。 今年1月,郭俊川因工作调动,需要办理移交事项。他私刻厂财务处的财务专用章、附件章,伪造上缴党费通知单、银行代缴党费进账单等有关单据,并加盖了相关的假印章,“顺利”地与同事办完了移交。今年8月,一封群众举报信寄到了厂财务处。财务处一查,郭俊川马上现出了原形,经成都市检察院调查,郭贪污党费属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