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夫妻分居限年迁户不人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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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8:50 南方都市报 | |
公安部:夫妻分居限年迁户不人道 有关官员表示将取消这种限制并逐步改革大城市户籍迁移制度 本报讯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明山昨日指出,有的地方规定夫妻分居若干年后才能迁户口,这种做法确实不够人道,公安部将取消这样的限制,具体措施正在研究。 孙明山是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公安部宣传局推出“公安民警与您相约”节目中作出此番表示的。孙明山介绍说,有些地方要求夫妻结婚多少年才能够把户口迁到一起,现在很多大中城市都有这样的限制。 孙明山认为,夫妻分居的绝大部分人,事实上都已经生活在一起,不再是两地分居,取消了限制以后,也不会过多增加城市负担。孙明山坦承这种做法确实不够人道,有的地方规定夫妻分居10—15年才能迁户口。所以下一步想取消这样的限制,具体措施正在研究,至少是除了特大城市,其他的中小城市能做到的就不要这样了。 孙明山说:“十六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进行户籍制度的改革,我们按照中央的精神正在研究有关改革方案。”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昨日也在“公安民警与您相约”节目中说,老百姓从出生到死亡一辈子与户籍打交道,但是我们国家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这个计划经济下是严格控制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特别是向大城市流动。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是放开大城市的户口迁移的问题,这几年我们逐步地改,现在一下子放开,城市的承受能力还达不到。鲍遂献表示,对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户籍迁移问题,我们下一步将逐步改革。 前不久公开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户籍制度改革有这样的表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地转移。 (钟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