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老妇谎言骗金56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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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9:00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王海鹰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王海鹰】年逾5旬的女骗子李某编造投资开办养鸡场等谎言先后诈骗37名被害人人民币563万余元。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52岁的被告人李某(女)以低于进价的价格批发鸡蛋为手段,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而后,李某以节前卖鸡蛋需要押款,在山东省临清市与他人投资开办养鸡场,投资扩建养鸡场,养鸡场车辆出车祸暂不能还钱且急需资金等谎言,并以支付高息为诱饵,骗取肖某、左某等37人的人民币563万余元。其中,被告人李某支付利息70万余元,余款被其用于个人购房和挥霍,以及高买低卖批发鸡蛋欺骗被害人。2002年5月,因多名被害人向李某催要被骗钱款,李某便在河北省盐山县私刻了一枚“山东省某养殖公司”的印章,伪造了借款投资协议书等多份材料,并找人假冒协议方与被害人见面,继续欺骗被害人。后经被害人举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表示非常后悔,认罪服法。为证实被告人有罪,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大量证据。经过当庭质证,被告人李某对公诉人所举证据未提出异议。合议庭认为,公诉人当庭所举证据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法院认为,被告人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