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鼠忌器家长不敢投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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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9:09 南方都市报 | |||
学生哥午睡课桌上 本报讯本报昨天的《学生哥午休蜷缩在课桌上》报道出街后,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市民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许多读者和家长致电本报,讲述他们的孩子在学校午睡的经历,对学生睡在课桌上的安全问题表示非常担忧。广州市教育局督导处蔡婉主任表示,广州市大多数小学目前都存在学生在校午休的情况,学校理应对此负起责任来。物价部门也表示,关于学校午休收费问题有尺有度,学校应按章办事,禁止乱收费。 家长反应激烈 一位姓许的母亲对记者说,她的孩子在东山区××村小学读一年级,一次午休完起床时,孩子睡的一张桌子倾斜了一下,孩子随即摔了下来,虽然没有受什么重伤,但还是把许女士吓了一跳,于是很快将孩子从学校接回家午睡,并专门请了一个保姆照顾他。 一个姓赖的先生这样向记者表达了他的忧虑:他的孩子在天河区某小学读二年级,时常跟父母嘀咕说在学校午睡睡得不好,原因是睡觉时,老担心会从课桌上掉下来…… 关注孩子午睡问题的并不只有广州市内的读者,珠三角一些城市的读者也纷纷致电本报。佛山市的一个先生称,该市中心的鸿×小学一个班有60多个学生,午睡都是睡在课桌椅上,桌子不够就睡在地上。 父母不满不敢投诉 从读者来电看,很多家长对孩子在学校午睡时的安全与健康状况不放心甚至不满,但学校方面为何一再对记者表示很少接到家长的投诉呢? 一位在石牌东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李女士一语中的:“主要是为了孩子考虑。”她说,她的孩子在天河区龙××小学读书,从一年级开始,就在学校午睡。孩子二年级时,有一天她发现孩子下午回来时脸色铁青,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追问之下才知道,由于床位不够,她在学校午休时被迫睡在地上,起床之后就觉得很不舒服。李女士很生气,认为自己交了钱,学校就有责任照顾好孩子,于是想去学校理论,谁知道孩子紧紧拉住她不让她去,还说怕老师不高兴。最后,李女士无奈放弃了去学校讨说法的打算。 献计解决无床难题 在本报所接到的来电中,许多市民都提出了他们的解决方案。 一位陈小姐认为,学校完全可以把所有的课桌并在一起,,学生可以集中睡在上面,这样的话学生就可以相对安全。不过这种提法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他们的理由是,课桌太小,根本无法睡那么多学生。 有位先生提出用木板搭在桌面上,就可以扩大学生睡觉的位置,使之成为“床”。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李女士对记者说,学校完全可以把音乐室铺满塑料地板,午休的时候,孩子就可以在上面睡,既不用担心从课桌上掉下,也不用担心孩子的健康受影响。 部门说法 市教育局:学校应负起责任来 记者昨日采访了广州市教育局督导处蔡婉主任。蔡主任称,目前广州市大多数的小学都存在学生在校午休的情况。学校如果不管这些学生,任凭他们在街头游荡和吃饭,不仅关系到人身安全问题,还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学校理应负起这个责任来。 蔡主任同时认为,小学不可能像幼儿园一样,有很规范的午休床。由于经费和场所方面的局限,也不可能专门开辟午休室。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老师的巡视和管理显得尤其重要。目前来说也只能如此,毕竟问题的解决需要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考虑。 区物价局:睡课桌每天缴费一元 有市民来电投诉,孩子午休睡课桌每月还要交纳几十元的午睡管理费不合理。该者反映的收费问题数额集中在从20多元到60元不等。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海珠区物价局。该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生午休的费用并不包含在一费制之内。广州市物价局“税价”2003年112号文中有规定,如果学校提供床位,在校午休的学生每天应缴交2.5元的费用,如果只是在课室里午休,则学生每天应缴交1元。不过,在学校午休与否应该凭学生自愿,学校不可以强制性让学生在校午休。 个案专访 学生辗转反侧难入眠 现场:东山区共和大街的某小学 时间:中午1时许 昨天中午1时许,记者来到位于东山区共和大街的某小学。由于学校的大门紧闭着,记者绕到该小学后面的一所中学的楼房上,远远望去只见该小学几个教室中,有的学生睡在课桌上,有的睡在椅子上,有的盖着薄薄的毛巾被,有的身上没有盖任何东西。记者观察了一会,大多数学生都没有睡熟,不时“艰难”地翻动着身体。教室的讲台上,老师或坐在椅子上照看学生,或靠在椅背上打盹。 老师担心教学质量受影响 现场:东山区福今路某小学 时间:13点50分 记者昨天13点50分赶到位于东山区福今路的一所小学时,学生们正在午休,小学的大门紧闭着,门外已有学生家长带着小孩在等候。 提及学生午休的问题时,一位值班老师皱着眉头说,作为教师,并不希望很多学生在学校午休,一方面是?蛭⒆用羌逦缢咝Ч缓茫涣硪环矫妫鲜χ形缥薹ㄐ菹ⅲ跋炝讼挛绲慕萄е柿俊!? 该小学的一名副校长也称,学生要在学校午休前须提出申请,经校方调查确实为双职工家庭、中午家中确实无人后才予以批准。 观点碰撞 学生睡课桌安全否 学生在课桌椅上午睡,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呢?一旦学生出了事故之后,谁来负这个责任呢?市民纷纷致电本报讲述他们的观点。 正方:安全没有保障 李女士:孩子睡在课桌上肯定不好。首先安全没有保障;其次睡眠质量不好。孩子不但要担心会不会掉下来,还要忍受课桌高低不平对他身体造成的影响。 肖小姐:安全问题成了隐患这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有可能会造成孩子的冷漠心理,并最终演化成为任何事情都不愿意帮助他人的心理。 反方:应该没有问题 彭老师:虽然有孩子从课桌上掉下来过,但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听说孩子掉下来严重受伤的情况。我们不能因为有小孩子掉下来过,就全盘否定这种做法。 叶校长:学校的地方有限,不可能单独开辟出一个地方供孩子们睡觉。有的学生住得很远,如果中午要回家就根本没有时间休息,而且现在有许多孩子的家长是双职工,他们中午都不会回家,孩子回家也没有人照顾。可以这样说,孩子在学校午休,受累的根本就是我们老师。 出了事故谁负责 正方:学校收费理应负责 梅女士:家长既然把学生交给了学校,学校就有义务把孩子管好。再说,学校既然收取了学生的午休管理费用,不管金额多少,其实质就是双方订立了一种合同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应承担起学生在午休期间的安全责任。因此,孩子在午睡中如果发生了事故,应视为学校管理不善,学校理应负责。 反方:学校没义务照顾孩子 刘先生:学校的主要责任是教育学生,照顾孩子本来不是校方的责任。本来是只有双职工子女才能到学校午休的,后来许多家长也跟着这么做了。学校为了让孩子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下午的学习,还是应家长的强烈要求承担起了照顾孩子的午休责任,这本身已经超出了学校的管理范围,学校对此只能通过加强管理来保障学生安全,但不应该背负上全部责任。 读者来电 睡课桌不如打地铺 市民钟小姐: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辟诸如午休室之类的午休场所,让学生能够安安稳稳地睡好午觉;如果条件不允许,学校也不应该让学生睡在课桌上,可以在地上铺席子或者床垫让学生午休,以避免学生睡觉时从课桌上掉下来摔伤的危险。另外还有一些学生是没有午休习惯的,学校可以设置相应的活动室让他们运动,不要强求他们一齐午休,避免对其他的学生造成影响。 落实“就近上学”是关键 市民杨先生:解决问题应从根本入手。如果大家都遵从“就近上学”的原则,孩子从家里到学校很近,中午就可以回家而不用在学校的课桌上度过,这样也就不存在睡课桌的安全隐患了。然而,根据“就近上学”政策,户口所在地与学校路段不在一起的话,学校就可以要求学生家长交纳“择校费”,这笔支出却不是每个学生家庭都负担得起的。因此,落实起来还有一定的难度。 睡课桌贻害严重 市民陈先生:在课桌上午休不利于学生的健康。姑且不论睡觉时从课桌上掉下来的可能性,单单是蜷缩着身子躺在木板上,就足以让人腰酸背疼。午休本是为了让学生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下午的学习中,但不理想、不正常的午休效果却会适得其反。另外,长时间这么睡觉,日积月累,对学生的颈椎乃至整个身体健康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没有课桌睡更不安全 市民张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本报的报道刊出后,如果各小学都不再延续让孩子睡课桌的做法,又没有能力开辟好的午休场所,那么学生们就只好回家或在外面玩耍游荡,其后果可能是学生的安全更加得不到有效保障。 另一方面也会给学生家长造成更大的负担,尤其是双职工家庭。 广州市内广大小学生蜷缩在课桌上午睡的报道出街后,本报热线电话异常火爆,但出人意料的是广大读者、家长表现出一种非常冷静现实的态度:不去追究孩子们为何长期以来受此“待遇”,不去要求学校或政府提供更好的设施或政策,而是很具体地探讨如何让孩子睡得更好、更安全。这让人想起“可怜天下父母心”那句老话。 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都须走过小学这段求学的日子,每个人都会成为父母、长辈,让我们一起出谋划策积极关注这些躺在桌椅上午睡的孩子吧。本报倾听着您的声音--请拨打热线电话:020-87388888。 --编者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谭林 陈捷生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范舟波 图: 一个小学生在课桌上酣然入睡,但人们还是不禁要问:孩子你能睡得香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