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总量居高不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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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9:39 现代快报 | |
于滨 最新一期《瞭望》刊文指出,1998年以来,我国经济犯罪总量持续居高不下,总体上呈高发态势。近年来,经济犯罪涉案金额平均都在800亿元以上,约占每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 1998年国家陆续提高出口退税率以后,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死灰复燃。仅潮阳和普宁两市1999年至2000年6月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23亿元,涉嫌偷骗税近42亿元。 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后,犯罪分子就打着“开发西部”的旗号,以提供投资为诱饵,骗取西部企业的“评估费”、“保证金”。 在今年上半年非典型肺炎在我国部分地区流行期间,少数不法分子丧尽天良,大肆制造或销售假冒伪劣非典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经济犯罪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预谋性计划性隐蔽性越来越强,这成为经济犯罪的两大动向。在亿安科技操纵股票价格案中,亿安集团在以27亿元资金大量购入“亿安科技”股票同时,累计滚动使用资金48亿元,进行连续性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使该股3个月内由26元/股飙升至126元/股。此后,亿安集团有计划、持续性地抛售近3000万股,非法获利4.7亿元。犯罪过程十分复杂,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 亿安集团在全国50多家证券公司开设630个股票账户,以其中299个账户进行互买互卖,其余账户用于掩人耳目,将犯罪行为置于“正常”商业行为表象下,既逃避证监部门的监管,又为案发后的侦查工作制造了取证障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