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用油市场每年抽检4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0:1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今后,全省质监部门将加强对食用植物油质量的监控,每年将组织抽检4次。这是昨日记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的。 据介绍,对食用植物油,全省23个设市城市每年自行组织抽检2次,由质监机构依据相应加工食品标准的要求,分别对本市市场经销商进行抽检。福州、厦门每次每个品种抽检批次不得少于20批次,抽检已包装好的不少于16批次,散装不少于4批次。泉州、漳州、莆田 另外,省级抽检将由省质监局负责,每年统一组织抽检2次,抽检对象为23个城市市场。 本报记者 陈敏/黄义伟/戴应凯/马海涛/通讯员/徐景芳/陈立烽/陈庆林/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