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质疑:“全市最低价”还在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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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0:18 武汉晚报 | |
“十一”期间,武昌一家用电器商店做广告称为回报消费者的厚爱,将以全市最低价清仓处理商品,蒋先生以1250元买了一台冰箱。 一周后,该商店又做广告,再度清仓甩卖,蒋先生所购冰箱已降至1100元。蒋先生认为,商家的这种做法存在欺诈行为,遂向本报新闻148咨询。 148律师点评: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传宏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电器商店是否构成对蒋先生的欺诈,还要从商家前后清仓处理的商品质量和清仓甩卖的性质等来判定。 (本报记者 马文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