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款13万 一青年畏罪潜逃十年生活如履薄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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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5:46 新华网 | |
10月20日,在江西省某监狱,笔者见到了在外逃亡9年半后服刑的王成鹏,也看到了他长达4000多字的忏悔书,他在忏悔书中写道: “近10年小心翼翼的逃亡生活,3000多个胆战心惊的日子,无数次睡梦中被警车惊醒,让我尝尽了人世间的苦楚。善良的人们啊,要珍惜今天你拥有的自由。否则我的昨天将是你的明天。” 一个可怕的“指点” 王成鹏,原是江西省南昌市铁路系统某工程公司的线路工。1993年7月,他利用保管空白转账支票的便利,提取现金13万元后畏罪潜逃。为此,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追捕。为逃避检察机关的抓捕,他东躲西藏,足迹遍布五个省的十多个市县。 1991年20出头的王成鹏,顶父职进铁路参加了工作。1992年10月,23岁的他被委派负责材料的采购工作,还被推选为团支部书记,很受领导器重。 正当他在工作上准备积极进取时,他结识了陈守志,从此人生路便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改变。 1993年5月的一天晚上,王成鹏和朋友在南昌市一家酒店喝酒时,结识了一个福建的供销员——陈守志。此后,陈守志就经常请王成鹏喝酒。 在一次饭后闲聊中,陈守志向王成鹏透露,炒钢材指标能发大财,他就在做钢材生意。王成鹏不由得对陈守志心生羡慕。陈守志一眼就看穿了这个小伙子的心事,当即表示,他可以帮王成鹏搞到俄罗斯进口螺纹钢。王成鹏闻言,发愁地说:“我一个挣工资的,哪有那么多钱做生意呢?”陈守志诡秘地眨眨眼说:“你包里不是有支票吗,公家的钱用几天就还上有什么关系。”一句话点醒了王成鹏,这时王成鹏才想起他包里还有单位的空白转账支票。 当时他们单位的出纳是一位即将退休的老同志,家住江西九江,身体不好,为使王成鹏能够为单位购买急需的材料,便把转账支票盖好章放在王处。 这个“指点”点燃了王成鹏心中的贪欲。1993年7月17日,王成鹏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擅自填写两张支票,总金额为13.8万余元,从单位账上转到他较熟悉的南昌某工程机械物资公司账户,同月20日、21日,提取了13万元现金。 面对13万元巨款,王成鹏反复思考,最后并没有把钱交给陈守志去买螺纹钢,而是携款潜逃,准备去过逍遥的日子。 1993年7月21日,也就是王成鹏怀揣巨款开始潜逃的第一天。在逃走前,他取出了自己平时积攒下的钱,于当天乘火车到九江看望姐姐。他称单位上出了点经济问题,自己有事要外出,随后交给姐姐1万元便离开了九江。 十年逃亡生涯 王成鹏逃亡的第一站是重庆,他从九江坐船到重庆码头时,一时不敢下船,生怕岸上有警察等着抓他。到了重庆后,王成鹏也不敢停留,立即转车去了四川省南充市。在南充市待了几天,因该市户口查得紧,没几天他又惶惶然转向成都,再转车到了达县市(现达州市)。在当地朋友的介绍下,王成鹏和几名当地人做了3个月的钢材生意。 1994年春节将至,王成鹏只身逃到了四川省西充市过年。短短几个月,他真正体会到了“如履薄冰”的滋味。路边呼啸而过的警车会令他感到紧张,当别人要他出示身份证时他也会吓出一身冷汗。他甚至一度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解脱自己。 1994年春节刚过,王成鹏来到四川省广元市,经高中时的同学介绍,跟着一个叫“李二哥”的人在广元的深山老林中找了一份工作,这一待就是6年,过着与亲人、朋友完全隔绝的生活。起先,他在一家烟花工厂做仓库保管员。后经人介绍承包砍伐木材,在原始森林待了半年多,收入勉强维持生活。生活稍微安定一点后,王成鹏怀着内疚和忏悔,开始想做点事情来弥补自己对社会的亏欠和内心的不安。他用自己承包的队伍为当地人开路、修桥,渐渐地取得了当地居民的信任。人们有疑难问题常来找他,他有时还成了他们的民事调解人。 我要做个正常人 由于本身负案,这时的王成鹏开始自学法律知识,即使在和几个本地人合伙加工木材时也没间断过,并于1998年参加了四川师范学院在广元办的法律研究生班(函授)学习。在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后,王成鹏萌生了走出深山,靠自己劳动挣钱把单位的钱还上,堂堂正正做人的念头。 2001年,王成鹏回到西充县,在朋友的资助下办了一个葡萄种植场。不幸的是,2002年6月,正当种植场初具规模时,一场洪水降临,他的种植场被洪水淹没,葡萄苗全部被淹死。就在这时,南铁检察分院反贪局的干警又到西充抓捕他,此时王成鹏已身无分文,想靠卖葡萄苗偿还单位钱款的美梦已随洪水而去。王成鹏再一次作出了错误的决定——潜逃。王成鹏没有再待在四川,他从西充逃到成都,然后来到广州、深圳,藏身半年多。 一次次离乡背井远走天涯,一回回出逃沦为孤客,过着与正常人完全两样的生活,24岁到34岁的10年花样年华,就在他身心疲惫的辗转潜逃中度过了。2002年年底,王成鹏再一次回到西充,2003年元旦后,他开始重新考虑自己的人生和前途。经过数十天左右权衡,他最终选择了自首。2003年1月13日上午10时,王成鹏走进了四川省西充市公安局。 2003年6月19日,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庄严的法庭上,审判长依法判决:王成鹏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王成鹏听罢,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悬着的心总算回了位,9年6个月的逃亡生活终于到了尽头。(作者:赵征东):(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