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特殊经营 海南药店不得擅自卖精神药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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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5:55 新华网 | |
10月29日召开的海南省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强调,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按章经营、使用,各零售药店不得擅自经营精神药品。 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南省目前已形成了以省医药公司、省医药总公司三亚医药公司、儋州市医药公司、文昌市医药公司、海南鸿益药业有限公司和中信医药实业公司为二级站的麻醉药品经营网络。省药监局强调,在海南省二类精神药品资格尚未确认之前,确定只有这 据了解,目前,海南省共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持卡医疗机构216家;以麻黄素为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7家;以咖啡因为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10家,饮料生产企业3家;以1099粉(酊)为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1家;以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为原料的生产企业1家;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21家;使用麻醉药品美沙酮口服液的自愿戒毒机构3家;使用放射性药品单位41家。 海南省药监局强调,麻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购进和凭印鉴向医疗单位供应经批准数量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麻黄素单方制剂及小包装麻黄素、罂粟壳,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户、专用处方、专册登记;零售药店未经批准指定不得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被批准指定后也不得超剂量或不凭处方销售。(记者甘远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