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租赁”打造就业新模式 一个"租"字三方得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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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6:05 新华网 | |
新闻 劳务工“外租”到新疆 10月28日,一场“千里对话”在郑州西郊的中石化华北分公司井下作业大队的队部进行。参与方是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人、中石化华北分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 在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劳务派遣负责人李甫通过长途电话了解了几名工人的情况后,记者也与一个叫刘宏成的小伙子“搭上了腔”。小刘今年27岁,现在在新疆轮台县中石化华北分公司井下作业大队当固井工。 记者:“你是劳务派遣工吗?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钱?” 刘宏成:“是。一个月1000多块钱吧!” 记者:“1000多块钱是多还是少?正式工和你们比咋样?” 刘宏成(笑):“看跟谁比了,能跟工程师比吗?我们和正式工几乎没啥区别:他们每月有5元医疗费,我们有;他们有每天16元取暖费,我们也有。我们在一个澡堂洗澡,在一个食堂吃饭,都不要钱。不一样的是我们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由郑州的劳动派遣单位办理。” 记者:“过去当过临时工吗?和这次比有啥区别?”刘宏成:“区别可大了。过去干临时工不签合同也不办养老保险,或者签罢合同,离开这个单位养老保险就续不上。现在有劳动部门出面替我们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心里面感觉踏实多了。说实话,劳动法规咱不是很懂啊!” 模式 两纸合同定下“租约” “劳务租赁”是个新鲜名词,那么劳务派遣单位是怎样招募工人的?待遇咋定的?又是怎样把劳务人员派往用人单位的? 据介绍,用人单位直接向职业介绍中心提供用工信息,职业介绍中心再从经常性的招聘会上选出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至于待遇等,则是通过两份合同确保的。 这是劳务工李红军和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机构保证李红军工作中的劳保和卫生条件合法,如果派遣机构强令李红军冒险作业,李红军有权拒绝;派遣机构承诺,李红军享有法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派遣机构保证李红军在完成工作的基础上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双方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李红军和派遣机构还就劳动纪律、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这是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务工进行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负责考评和考核……协助派遣机构处理派遣期间的工伤事故,承担该承担的各项费用。派遣机构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职业资格申报、档案管理、出具相关证明等劳动保障事务…… 劳务工在离开用人单位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谁出?“这期间,劳务工只要按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就可以保证其连续性了。”市职业介绍中心的工作人员这样介绍。 好处 一个“租”字三方得益 中石化华北分公司人力资源处副处长陈森林笑称,俗话说“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现在“招工不如租工”不仅是一种时尚,“而且是我们这样的大型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向国外先进用工制度学习、接轨的表现”。 “对我们用人单位而言,一、可以减少事务性工作,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劳务派遣可以把招聘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大量事务性工作‘外包’,由劳务派遣机构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大大减少了我们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综合成本。二、我们转移了用工风险,减少了劳动纠纷。因为我们不直接和劳务人员建立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发生劳动争议时就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解决。同时因为劳务派遣机构工作的专业性,对政策法规相对比较熟悉,可以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而对于劳务人员而言,正如刘宏成们所说,有了“娘家”,告别了过去意义上的“临时工”待遇。“娘家人”即劳务派遣机构为他们提供代管人事档案、代理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等各项劳动保障事务性服务,即使更换单位,劳动保障也有了连续性,为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 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副主任陈中华说:“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的劳动就业制度是以固定工为主,人们的福利保障依靠所在就业单位解决,离开了单位就失去了‘靠山’。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所构建的新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数额,同就业时间长短直接挂钩。这就使大多数劳动者希望自己的劳动关系有一个稳定的去处。劳务派遣可以为市场环境就业条件下的弱势群体就业者提供一个更为理想化的就业场所。” 劳务派遣的社会效益同样是劳动部门看重的。陈中华说,对社会而言,既扩大了就业面,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就业,缓解了就业矛盾,又有利于社会整体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现状 劳务派遣开始“热身” 据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劳务派遣负责人李甫介绍,郑州的劳务派遣目前在全国还属“热身”阶段。在我省率先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目前已与中石化华北分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市烟草公司等2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且通过这种用工方式实现就业的劳动者1300多人,广大用人单位对这种用工模式持积极的欢迎态度。 据了解,劳务派遣也叫人力资源租赁,这种用工方式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新模式,也是一种创新的高层次劳动保障代理服务。美国从事劳务派遣的公司有上千家,日本由劳务派遣就业的劳动者占全体雇用劳动者的2%。在我国,劳务派遣作为扩大就业的一个渠道,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并得到较快发展。南京市1998年就出台了《南京市人才租赁暂行办法》,深圳市于2002年10月在全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劳务派遣的合法性。 困难 亟待法规“验明正身” “从企业用人的眼光看,这种‘租人’的空间有多大?”记者问。 “就我们用工的总体趋势看,‘租赁用工’将呈上升趋势,劳务工的比例将占到总体的20%。”中石化华北分公司人力资源处副处长陈森林这样回答。但是,劳务派遣并非没有可忧虑的地方。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一人士说:“最需要的就是‘验明正身’。” 据介绍,一方面,由于我国整体的劳务派遣立法目前尚是空白,缺乏相应的法律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劳务派遣的发展。没有法律地位则会直接影响到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如工商税务等,而且劳务派遣越向前发展这个问题越发凸显。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劳务派遣属于无利润操作,下一步怎样使它得到可持续发展也是需要关注的焦点。 据介绍,北京人力资源专家在调查北京的劳务派遣后认为,应当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劳务派遣的法律地位。对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应从法律上确定下来,明确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职工三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劳动关系、工资、社会保险等项政策,界定劳务派遣工种和期限等。此外,专家还提出劳务派遣应完全实行企业化,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行业监管。 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工作人员说,随着这种用工方式发展的日渐成熟,有那么一天,会有众多郑州劳务人员骄傲地对用人单位说:“‘租’我,让你放心,不让你费心!”(文/刘忠朱岩李晓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