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法院坚持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10年接受监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6: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10月30日电(记者李靖)6名在津的全国人大代表和20多名市、区人大代表30日来到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参加这里举行的“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日”活动。大港法院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意识,连续10年坚持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法院审判职能的全面发挥。 早在1994年,在一年一度的辖区人代会期间,群众反映的大港法院干警纪律作风问题 大港法院重视人大代表的监督呼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法分子在大港油田“打孔盗油”问题,法院立即开展社会调查,提出了18条具体适用法律意见,统一辖区的执法尺度,维护辖区稳定,促进企业生产治安秩序的好转。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大港石油公司总经理姚和清说,在打击“打孔盗油”犯罪的专项整治中,大港法院重视问题,成功地运用司法解释,有效解决了疑难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大港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旁听案件的公开审判,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院执行活动,扩大了法院审判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1年,大港法院修改完善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遍联系的规定》,形成了每半年各部门深入走访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每年组织集中征求代表意见等制度。 几年来,大港法院走访了人大代表280多人次,请人大代表到法院旁听案件10多件,陪审案件50多件。大港法院院长张颖琦说,大港法院通过落实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经历了从怕监督到自觉接受监督;由自觉接受监督到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由主动接受监督到为实现人民利益共同需要监督的层层升华。只有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