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池”中硝烟弥漫 新加坡鳄鱼反击法港双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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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6:41 新华网 | |
下周将举行说明会 上周末,长达4年之久的法国拉科斯特衬衫股份公司与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之间关于鳄鱼商标的纠纷以握手言和告一段落。然而在法港两鳄签署和解协议的同时,将目标同时对准了另一条左向鳄———新加坡鳄鱼,20日法国鳄鱼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新加坡鳄鱼和其所属的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为此,上海东方鳄鱼北京分公司负责 法国拉科斯特衬衫股份公司1933年开始在休闲产品上使用以鳄鱼为图形的商标,并在多国进行了商标注册。该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图案为头向右的鳄鱼。 据张女士介绍,新加坡鳄鱼早在1947年由陈贤进及其长兄陈少辉创立,1951年鳄鱼商标即“鳄鱼图形(头向左)+CROCODILE”手写体商标在新加坡注册,并在20多个亚洲和非洲国家和地区获得商标注册证。1953年,陈氏兄弟进军香港市场,1955年,两兄弟分家,陈贤进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发展,其二兄陈俊继续经营香港地区,而由陈俊创立的香港鳄鱼后来被香港丽新集团购买,此后香港鳄鱼不再与新加坡鳄鱼有任何关系。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三条鳄鱼在内地销售市场便纠纷不断。进入21世纪以来,法国鳄鱼在与香港鳄鱼频起争端的同时,三次在内地将新加坡鳄鱼告上法庭。对此,新加坡鳄鱼表示:事实证明在历史发展和国际市场上,三方各自的商标并未造成市场混淆。互相间的商标纠纷反而会给那些假冒鳄鱼产品的不法行为有机可乘,这才是真正的对消费者不负责任。(记者/荣东岳)(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