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老干部被骗集资七千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8:56 深圳晚报 | |
三千老干部被骗集资七千万 昆明消息据生活新报报道,昨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座无虚席,原昆明市宏运经贸实业公司总经理杨树彪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出庭受审,百余名离退休老干部作为受害者自始至终参加了近一天的庭审。 三千老干部集资七千万 1989年底,昆明离退休人员协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成立。1992年,协会先后批准成立了“宏运”、“遐海”、“瑞丰”3个公司。为离退休人员“办好事、办实事、谋福利”,要求离退休人员踊跃集资、带头集资、发动他人集资。本着老有所为的原则,先后有3000多名老干部,参与集资7955万余元。其中不乏团级、部级干部。 集资大案惊动国务院 自1993年后,国务院曾三令五申要求清理制止乱集资和有偿借款后,云南省民政厅也于1995年发文给各社会团体“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集资活动”,老干部纷纷要求收回其在协会实体中的“投资”,但吸收集资的公司却无力兑现剩余的2400余万元,各老干部立刻急了。 合同诈骗15万 2002年2月26日,昆明市宏运经贸实业公司总经理杨树彪,因涉嫌诈骗罪被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于2003年3月12日由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执行逮捕。 检查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树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达人民币15万元,且被告人杨树彪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73081047元,应以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称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昨日的庭审中,杨树彪称这些自己的行为均是与他人“伙同”共同完成的,不应由其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他是一个文化人,主观上并无侵占这些资金的意思,客观上不熟悉市场运作规律,才导致了宏运公司的经营亏损,以致无力偿还这些老干部其余的2400余万元。 其辩护律师则认为收取的防火保证金和装修质保金,杨树彪并未据为己有,应是“单独犯罪”,宏运公司收取各分会的集资,是一种组织行为,而不是杨树彪的个人行为,且自始至终没有“欺上瞒下”,亦无证据证实杨树彪个人占有了这些财产。由于案情复杂、重大,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刘卫东) 作者:刘卫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