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欧洲12国签署旅游谅解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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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1: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钱春弦) 中国与欧盟30日在人民大会堂草签了中欧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谅解备忘录。 此次涵盖的12个国家是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希腊、意大利、瑞典和芬兰。 中国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指出,这份谅解备忘录将有助于开辟中国旅游团组赴欧旅游的道路。 截至目前,27个国家已与中国正式签署了自费组团旅游协议,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越南、柬埔寨、缅甸、尼泊尔、印度尼西亚、文莱、埃及、土耳其、马耳他、德国、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印度、南非、克罗地亚、匈牙利、巴基斯坦、古巴和约旦。(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