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李良英把县医院告上法庭 卵巢遭误切索赔4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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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1:5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入院被诊断为“右侧卵巢囊肿”,但双卵巢却被切除了。32岁的李良英女士由此把潼南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并向潼南县人民医院索赔医疗、精神损失等费用46.7262万元。潼南县法院近日审理了这场医疗官司。 李介绍,去年4月22日,她因下腹部胀痛去该院看病,因不知看哪个科,就找到熟人——外二科的徐文斌医生,徐医生为她诊断为右侧卵巢囊肿。第二天,医院为她实施右侧卵巢 潼南县法院接受此案后,委托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鉴定。7月16日,市一中院组织市政府指定鉴定医院、驻渝部队医院相关学科的专家教授会诊,形成《医学专家会诊意见书》,认为院方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缺陷:跨科收治病人,未专病专治;病史资料不完整,术前缺乏妇科检查;无双侧卵巢切除指征。 上个月,县法院作出法医学鉴定:李良英双侧卵巢缺失出现绝经症状,伤残程度为三级伤残;根据专家建议,由于替代药物的副作用及体内激素水平失调,李良英需长期服用药物,每3个月还需检查一次,直到50岁。 医院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认同以上两次鉴定,等判决之后,会研究对徐医生的处理。赔偿金额是这次庭审的焦点。医院不同意赔偿这么高,也没有提出具体金额。 院方承认,这种手术原则上该看妇科,医院有规定不准跨科室接病人。徐跨科收病人的原因可能是和患者比较熟。入院诊断为“右侧卵巢囊肿”,为何做双卵巢切除?他们解释,术中发现双侧卵巢畸胎瘤,经家属口头同意才改变方案,只是家属没签字。(后患方否认口头同意)至于为何术前不做妇科检查,病史资料为何不完整,院方回避了这一话题。 (记者 韦 龙)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