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港澳居民和华侨明起取消暂住证 仍需报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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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5:54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薛冰 通讯员 苏强) 北京市公安局决定从明天起取消在京港澳居民、华侨办理《暂住证》制度,进一步优化首都发展环境,为在京港澳居民、华侨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 据北京市公安局介绍,取消《暂住证》后,在京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可以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就业证》或北京市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京港澳居民、华侨要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公安机关将其纳入辖区外来人口管理系统依法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