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劳教人员 回家享受婚假三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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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8:31 汉网 | |
据《重庆晚报》报道 重庆市的一位女劳教人员日前在劳教所与新郎完婚,并于29日在丈夫的陪同下回家开始享受三天婚假。 报道说,新娘是因吸毒被劳教的渝中区化龙桥居民曹艳,新郎是她哥哥的同学、国家木球二级裁判刘洪。24日,婚礼在市少年劳动教养所的一间清水房内举行,110名劳教人员参加了这场特殊婚礼,而劳教所所长王仁高、政委王成芬担当证婚人和主婚人。这场特殊的婚 重庆市劳教局教育处处长钟唐说,劳教所虽然限制劳教人员的部分自由,但他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仍然得到保障。(易守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