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昨受理教授告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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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9:48 现代快报 | |
快报记者 孙玉春 中国矿业大学王培荣教授状告徐州五政府部门案又有新的进展。由于日前徐州市中院驳回王培荣的起诉,昨天上午,王培荣向江苏省高院就徐州市中院的驳回起诉裁决提起上诉。 记者了解到,王培荣此次上诉的请求事项包括,依法销销徐州市中院2003年10月22日的《行政裁定书》和2003年8月18日作出的《行政裁定书》,要求由江苏省高院或最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王培荣诉五位被上诉人行政不作为附赔偿一案,依法认定五位被上诉人不查处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是行政不作为行为。责令五位被上诉人依法查处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五位被上诉人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省、市主要媒体上因被上诉人就“行政不作为行为”公开向上诉人及风华园住户赔礼道歉,认定上诉人王培荣举报、揭露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是见义勇为,请求法院判定五位被上诉人各赔偿人民币一元等。 记者从王教授处了解到,徐州市中院曾于2003年8月18日作出《行政裁定书》,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管辖异议为理由,裁定终止诉讼。但在王培荣于8月2日提出要求撤销该《行政裁定书》的申请后,徐州市中院于9月30日作出了“恢复诉讼”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理。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按此解释,徐州市中院要么移交,要么终止诉讼。据了解,江苏省高院目前已经受理了王教授的上诉。 记者了解到,徐州市政府承诺,从9月20日起,为风华园小区居民更换212樘合格防盗门。但时至今日,还没有更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