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标维权第一案年底开审 “香榭里”由来(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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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10:08 新华网 | |||||||
深圳美地注册“香榭里” 上海两公司使用“香榭丽” 新闻事件 两地产商因商标对簿公堂 今年8月,深圳美地置业有限公司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将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外滩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1440万元人民币,因为上海两家公司联合开发的“香榭丽花园”与深圳美地拥有的“香榭里”商标近似。这成为中国地产商标维权第一案,全国房地产界都密切关注着此案的进展情况。 但是,近日记者获悉,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决定推迟这个原本应于10月17日开庭案子的开庭时间,因为原告提出申请,要收集应诉证据。 深圳美地置业有限公司表示,深圳美地会对原告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但对维权行为要坚持到底。同时,据该公司透露,在深圳美地置业全国维权的计划中,北京已被列为重点地区。本案预计将于11月底重新开庭。 新闻背景 香榭里由来 从1997年开始,深圳市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独家投资开发了“香榭里花园”,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香榭里花园总占地面积为4929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506平方米,由12栋小高层住宅及一栋6800平方米的会所组成。美地置业对此项目非常重视,设计初期就重金聘请了世界排名前五位的两家设计公司(美国RTKL国际有限公司和澳大利亚BELT-COLLLINS国际怡景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 1999年,香榭里花园的设计参加了由美国太平洋沿岸建筑联合会、西部建筑展示会及美国知名建筑杂志举办的、被誉为建筑界奥斯卡的第36届“金块奖”的评比,并获得25英亩建筑面积以内评选范围的“最佳规划奖”,成为首个获得此奖的中国住宅小区。 2003年,已经建设完的香榭里花园再次获得第40届“金块奖“的“卓越成就大奖”,这一双重荣誉不但在亚洲是绝无仅有的,而且在金块奖历史上也是十分罕见的。由此,香榭里花园成为深圳乃至全国的知名地产品牌。 “金块奖”的获得,使深圳美地置业初步意识到“香榭里花园”的含金量,于1999年向国家商标局提出“香榭里”的商标申请,申请“香榭里”品牌在第36类(不动产类)的中英文(中文“香榭里”,英文“ChampsElysees”)商标注册,并于2001年注册完毕。 美地上海维权 从提交申请那一天开始,深圳美地置业就已经打算在全国打造“香榭里”系列品牌地产。深圳“香榭里花园”建设进入收尾期,深圳美地置业选择了房地产发展势头正猛的上海作为品牌扩张的第一步,并于2000年下半年进入上海。 “当我们到上海后,在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上海有一个‘香榭丽花园’,我们的拓展计划不得不告停”,即使今天说起来,深圳美地置业的有关负责人语气中依然带着遗憾。 而上海“香榭丽花园”的来头也不小,这个位于上海东方路地铁口、世纪大道旁的小区,由17栋高层构成,曾获上海市2001年度住宅销售50强与创新风暴全国精品智能社区综合金奖。而开发该小区的上海龙仓置业还进入了消费者满意和基本满意的23家房地产企业名单之列。 而在此时,深圳美地置业已经与上海两家地产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但已经存在的“香榭丽花园”,使其无法通过上海小区办获得“香榭里花园”的地名审核,因而合作流产。 “当发现了这个意外后,我们向‘香榭丽花园’的开发商发出了交涉请求,但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没办法,我们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2003年,美地置业委托广州正信和律师事务所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申请。8月19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最新动态 双方各执一词 10月29日下午,记者拨通了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的电话。说明采访意图后,工作人员很明白地告诉记者:公司有指示,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在记者的努力下,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且不说两个项目中‘里’和‘丽’的区别,仅仅从时间上来说,深圳美地置业是2001年11月28日正式拿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批复的,而我们小区在2001年11月28日之前,所有的业主都已经办完了入住手续,而且,1999年,上海地名办就批准了我们小区的名字,比他们(美地置业)拿到商标早了两年,这如何构成侵权?” 对此,深圳美地置业的代理律师华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在同一种商品品牌命名或宣传推广上,使用了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并为公众所知,就构成了商标侵权,上海“香榭丽花园”的名称就符合这一规定,“香榭丽”的使用,已经侵害了作为“香榭里”商标权利人的深圳美地置业的利益,所以构成侵权。 华律师同时告诉记者,此案的审理将是个漫长的过程,因为适用于此案的法律法规很少,而在现实生活中,商业行为又非常复杂。 北京香榭里要换名 在发现上海的“香榭丽花园”后,深圳美地置业发现全国各地涉及“香榭里(丽)”的住宅小区比比皆是:北京的“美然·香榭里”、广州的“香榭里春天”、成都的“香榭里花园”、南宁的“香榭里”、杭州的“香榭里花园”……据美地置业初步统计,全国仅一二线城市,案名与“香榭里”相同或近似的项目就不下50个。 深圳美地置业表示,在当初构想发展战略时,北京曾是重要的一站,但是,北京也存在着与上海同样的问题。美地置业所指的“问题”就是北京的“美然·香榭里”。美然·香榭里位于大兴区旧宫附近,是由北京美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项目,总面积12万平方米,由多层和小高层组成,小区里音乐喷泉、大片绿地,以休闲与幽雅生活取胜。销售业绩良好。 北京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美然·香榭里只是当初的推广名,目前小区正式启用的名字是“美然绿色家园”,应该不构成侵权;而且,美地置业的商标是2002年底才拿到的,美然·香榭里是2000年开始运作的,时间相差甚多。 据透露,美然·香榭里二期即将推出,美晟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有依然启用“美然·香榭里”的计划,但是考虑到目前的情况,可能更换案名。 相关说法 地产商标保护长期被忽略 目前开发商比较注重项目的价格、宣传、业主的权利等方面,但是在保护自身的无形知识产权方面,意识却很淡薄。 据上海工商局提供的信息,截止到2002年11月,上海的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已达6.36万件,其中房地产商标仅85件,而在198件通过认定的“上海著名商标”中没有一件房地产商标。北京工商局提供的信息则表明,在北京通过认定的173件“驰名商标”中,没有一件房地产商标。 在私下的聊天中,记者也听到不少开发商对申请地产商标注册一事表示不解,觉得没有必要。即使此案的被告上海龙仓置业,依然不认为地产公司有必要去注册商标。上海龙仓置业有关人员表示,美地置业的起诉不会对他们有更深的影响,房地产是地域性比较强的产品,绝大多数地产项目都在本地区消化,所以经过地名办审核批准就够了,不需要到工商局去申请商标注册。 但不少开发商对此持有异议。一位开发商认为,地产公司一定要有忧患意识,并要具备长远发展的眼光,不能等到公司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与实力后,才去注重对品牌的保护,这样做很危险,也对公司发展极为不利。比方碧桂园,如果在发展初期没有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那么“碧桂园”3个字仍然是社会的共同财富,全国甚至会出现良莠不齐的碧桂园,从而使“碧桂园”商标逐渐弱化,失去它应有的价值,也就不可能有现在的凤凰城碧桂园、广州碧桂园、华南碧桂园、均安碧桂园、荔城碧桂园等一系列以“碧桂园”为品牌的大型地产项目。 商标保护北京已有先行者 虽然有不少开发商对地产商标还存在异议,但是,有些开发商已经走在了前面。为了打造“万通家园”的品牌,万通地产花巨资请来台湾登泰的CI大师林磐耸先生领衔担纲“新新家园品牌规划”战略,耗资百万,历时24个月,规划出目前北京市民熟知的“新新小鸟”,并将其在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保护。 潘石屹的SOHO现代城已经成为北京房地产界的经典,但是,经典总是会面临被模仿的种种可能,“后现代城”、“西现代城”……这样的案名使不少业主以为潘石屹又开发新项目了。潘石屹对此很是头疼,商标注册也就提上了他的议事日程。目前“现代城”的商标已经在国家商标局等候审核了。 据悉,地产界为人熟知的“碧桂园”、“万科”、“雅居乐”等品牌非常注意商标保护,目前,“碧桂园”注册的商标有52件、“万科”有58件、“雅居乐”有43件,几乎涵盖了《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的45类全部类别。 商标保护意义重大 北京信杰律师事务所王仕平律师认为,“香榭里”之案,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房地产业发展的角度看,都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从法律角度上看,本案的争论焦点在于《商标法》与《地名法》的冲突。根据《商标法》规定的“先申请”原则,某商标一旦被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者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按此原则,作为品牌,上海的“香榭丽花园”就属于侵权,必须改名。但是,作为房地产项目,其小区的名字要经过地名办的核准,《地名法》并没有规定不允许用他人的商标做地名,所以,作为地名,上海的“香榭丽花园”就是合法的。王律师认为,本案将导致《商标法》或《地名法》作出一定的修改。 从房地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此案的出现,有利于提醒开发商注意无形资产的保护,提高他们对商标、外观设计等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如果被他人抢注了商标,苦心经营的品牌就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不能再使用该品牌,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品牌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乃是企业的当务之急。(记者/鲁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