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幼女饿死案”开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10:36 每日新报 | |
发生在今年6月的成都“三岁幼女饿死”一案一直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昨天上午9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原金堂县民警王新、黄小兵被新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提起公诉。在事发后成都警方向媒体通报的初步处理结果中,共有10名警务人员受到停职、刑事拘留等处分,但这次只有王新、黄小兵走上被告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交锋激烈。 尽管同是站在被告席上,但从昨天庭审的情况看,两名被告无论在情绪控制、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都截然相反:第一被告王新从法庭询问阶段开始,似乎便要尽可能地抓住机会为自己辩驳,有时他对公诉人的不同意见比自己的辩护律师说得还多,以致连法官也不得不多次提醒他“说得精练点、准确点”;而第二被告在法庭上只说了不到十句话,一直低着头,其辩护律师说他自从知道孩子的死讯后情绪一直十分低落。 气氛紧张激烈的庭审从上午 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 2点25分,在5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一直座无虚席。王新的家人也前来旁听,他的姐姐告诉记者,王新出身在一个警察世家,因为身患癌症后仍坚持工作还得了个“工作狂”的外号,根本没想到自己会因为工作落到这样的境地,“不管媒体怎么说,希望法律能给我们一个客观公正的判决”。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择日宣判。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玩忽职守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昨天,记者在庭审现场并没有看到小思怡的母亲李桂芳。她的亲属告诉记者,强制戒毒一结束她就被“送”到乐山大姐家中;而此前媒体十分关注的赔偿问题也有了答案,其家属向记者证实,成都警方已为小思怡之死赔付了10万元人民币。 背景链接: 今年6月21日,成都青白江警方在辖区九千小区一住宅内发现一死亡多日的幼女,尸体已经开始腐烂。随后的调查结果令人意想不到———孩子的母亲、有多年吸毒史的李桂芳早在6月4日就因偷窃被金堂警方抓获并被送去强制戒毒,其间李桂芳曾告诉办案民警黄小兵、王新等人家中还留有幼女。然而涉案民警只是通过电话与李家亲属进行联系,在电话无人接听后虽向青白江团结村派出所转告了此事,但却未按法律规定给李桂芳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送达《强制戒毒通知书》。而团结村派出所距离李的二姐家不过100米,却没人上门通知此事,结果造成小女孩身亡多日后才被发现。事后的法医鉴定表明,幼女之死排除了暴力和中毒因素,是饥渴交加而死。 《北京青年报》供本报特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