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反倾销立案调查原产台湾地区部分进口锦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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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12: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一日电(记者王进昌)中国商务部今日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以下简称“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六、锦纶六六长丝正式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号中列为五四○二三一一一、五四○二三一一二、五四○二四一一○、五四○二四一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上述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祖国大陆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商务部官员介绍说,本次反倾销调查通常情况下在一年之内结束,即于明年十月三十一日之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