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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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13: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0月31日电 10月28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包头举行。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赵双连在会上讲话。 会议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那些要钱不要命、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或者根本没有安全投入、不具 会议提出要强化监察,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要从侧重事后的被动型事故处理,转变为预防为主的主动监督监察;从一般泛泛的督察,转变为深入的专项监督监察;从企业局部隐患的督察,拓展为对基础设施、工艺流程、开采方法、教育培训等全方位的系统的监督监察;从注重对车间、班组的督察,拓展为注重对企业安全投入,安全机构和规章制度的监督监察。 会议指出要从实际出发,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要尽快建立有权威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学习外地经验,探索建立小企业安全生产基金,对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小企业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高危行业推行工伤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建立高危行业生产安全许可制度。(文/祝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