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青年去年遭辱忍气吞声 今年再遭色狼强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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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16: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0月31日电(宋长庆、奚彬)在江苏省常州市打工的一名安徽女青年,2002年被三名歹徒轮奸后,因怕有损“名节”而不敢报案,结果今年再度遭到这三名歹徒的连日蹂躏。10月17日,这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就此提醒人们:扼制犯罪最有力的手段就是运用法律手段与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隐忍回避只能纵容犯罪、害人害己。 今年19岁的被害人王某是安徽省蒙城县人,几年前来到常州市武进区一家工厂务工,并结识了同乡李某。李某见王某比较单纯,性格懦弱,便于2002年11月的一天,伙同同乡何某等二人,以请吃饭为由,将王某用酒灌醉,实施轮奸。事后,王某虽然对他们切齿痛恨,但却为保“名节”一直不愿报警,忍气吞声,致使李某等三人逍遥法外。 今年8月9日晚,这三名犯罪嫌疑人路遇王某时,又生歹念,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王某带至暂住场所,先后三天对王某实施轮奸。王某最终乘机逃脱,但还是没有及时报案。直到同厂工友发现她受伤后,她才说出实情。常州市武进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即出动,于8月15日将李某等三人抓获归案。8月21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将李某等三人逮捕。 经检察机关审查,这三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轮奸、犯罪情节恶劣,按照《刑法》第236条第3款规定,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据此,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此案移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