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也要当市长” 检讨“王肖时代”选拔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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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21:02 新华网 | |
“死也要当市长” 阜阳市一连三任市长——李和中、徐合迎和肖作新——下场都不算好。李和中在安徽省政法委副书记的位置上东窗事发,于10月10日在滁州接受审判;肖作新正在监狱里服无期徒刑;而徐合迎则死在市长任上。 徐合迎当选阜阳市市长时,已经到了肝癌晚期。 就职典礼那天,新任市长按照惯例应该站着发表讲话,但他已经疼得无法长时间站立。秘书给他拿了一把凳子、端了一杯水。他坐下来,在讲话中趁人不备把止痛药就着水喝下了。 徐合迎50多天后病逝。 一位市政府官员告诉记者,徐合迎如果没有“早逝”的话,肯定躲不过中纪委的调查。有一年上级领导的儿子结婚,时任专员的王怀忠送了20万,时任副专员的肖作新送了5万,而夹在二人中间送了10万的就是徐合迎。 一个晚期癌症病人怎么符合市长候选人的条件呢?这位官员至今仍然感到迷惑不解。徐合迎虽然当时尽量在外地就医、并叮嘱该市传染病医院的领导替他保守秘密,但传言甚多,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全不知情。组织部门如果真正“考察”过他,发现真相应该并不困难。 退一步讲,即使晚期肝癌病人入选市长候选人,是因为他伪装巧妙骗过了上级组织部门、纯属偶然的话,那他的前任李和中与继任肖作新的问题又该如何解释? 从三人同样行贿上级、先后全部得到升迁来看,是不是有人应当为用人不当、接连失察负起责任? “现金为王”,官场“市场化” 王怀忠、肖作新与最近落马的李和中、韩希鹏、赵光席等一系列“阜阳官”腐败案件中,有一个“特色”引人注目:这些人几乎都曾“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作调动、提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 全国政协常委王传琛在一份《建立确保任人唯贤领导干部选拔机制》的提案中写道,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上的腐败,是影响最坏、危害最烈的腐败。用人机制有许多环节,首要也最重要的环节是选拔关;一旦所选非人,代价就会像农民播下劣种一样惨重。 而在“所选非人”可能发生的情况中,影响最坏、危害最烈的莫过于让金钱作主。 “王肖时代”的阜阳,升迁路线图只有8个字:顺我者昌,贿我者上。 在国有企业衰落、民营经济不发达的阜阳,财政资源相对集中在政府手中。那时,官位几乎成了最热门的“商品”,虽然做不到自由贸易,但几乎有“明码标价”的内部行情,甚至还有竞价系统。“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做法把选拔任用中的腐败演绎得淋漓尽致。 一个流传的基本行情是:买个乡长、镇长要10万,买个局长要50万,买个副县长就要更多。如果一个人肯出10万而另外一个人出价更高的话,“花落谁家”就难说了。看准了只会赚不会赔,一位眼光超前的基层干部甚至贷款买官。 上级领导干部生病住院或者家有红白喜事,更是心术不正的人“血拼”的时候,按照个人“觉悟”程度,从奉上数千元到数万元、数十万元的人不一而足。 王怀忠的女儿结婚时,收到的贺礼就有几十万元。后来,王怀忠把其中的20万元悄悄捐给了“希望工程”,每个下属送了多少钱,他心里都很清楚。 原蒙城县委书记孙孔文9月29日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本人就是王怀忠提拔重用的干部,在蒙城大肆卖官。案发后中纪委从其家中搜出一个记录着蒙城县花钱买官名录的笔记本,送给他1万元以上的共有76人。 肖作新的“灰色收入”也有很大一部分来自跑官买官者的进贡。颍泉区颍上路派出所所长刘立新为求晋升,多次宴请肖作新夫妇并送钱、送金手镯给肖妻周继美。在肖市长的大力推举下,刘立新1997年底如愿以偿当上了颍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之后马上给肖家送去人民币1.5万元示谢。 同在一片天空下的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希鹏自然也不能“免俗”。韩希鹏30岁即成为处级干部,曾是阜阳市最年轻有为的干部之一。1996年3月,韩希鹏调任颍东区委书记后,就开始利用手中权力“批发官帽”。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李某, 送韩希鹏8万元后,3年内由个体户变为区交通局副局长。 韩希鹏在他3000余言的“悔过书”中,披露了自己的“四不收”原则:一是两个人送来的不收,以免“出事”后有证人;二是领导交办的事不收,怕领导事后有意见或追究;三是不能办、不愿办的事不收,以保“高风亮节”;四是办不好的事不收。 就是这样一个“有原则”而“谨慎”的干部,在6年时间内卖出了23个职位。先后75次收受32人的贿赂90.4万元,月均受贿1.2万元。就在立案侦查前,他还收受太和县一副县长2万元,拟提升这个副县长为某区常委、政法委书记。 权力大于程序 记者在阜阳市纪委和组织部进行采访时,发现两个部门对造成地方官场腐败的原因“各执一词”。 组织部门的官员认为是党政机关主要领导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纪委力所不及。而纪委官员认为问题在于“给错官帽”所致,组织部门本身程序意识不强、操作不够规范,不能说完全没有责任。 但两位官员都表示,现在的制度设计中,“一把手”权力过大使得他们比较容易把个人意志强加到纪检、组织人事之类的职能部门,导致部门难以充分行使职责。 对组织部门来说,他们只有考察、建议权,却并没有最终任免权。金钱交易之后,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选拔谁不选拔谁基本上已经做到“心中有数”,对组织部门的考察报告置若罔闻。 有时候,当组织部工作人员在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会议上汇报考察材料时,主要负责人竟会直接要求“简单一点”。有时候甚至不是对任命的干部逐个进行表决。而是简单问一声“有没有意见”,轻描淡写就把程序走了过去。 阜阳市组织部一名官员公开表示,本来完备的组织程序当时形同虚设,异化为个别人借以实现个人目的,并使之合理、合法化的工具。正是凭借这样的“选拔程序”,一些人才得以“名正言顺”地“做生意”。 记者手中的资料表明,在“顺我者昌,贿我者上”的升迁图中,“我”基本上都是指党政主要领导,而不一定是组织部门官员。韩希鹏与赵光席虽然都曾为组织部长,但检察机关证实,他们买官、卖官主要发生在二人进入组织部之前,担任阜阳颍东区一、二把手时。撰稿/王巧丽(记者)(来源:新民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