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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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1:5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精神,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取消省经贸委和省招商引资局主管的2项行政审批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省经贸委审核的“开办煤矿企业审批”项目。今后,省经贸委通过对开办煤矿企业《生产许可证》的严格核发,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取消省招商引资局办理的《外省市区驻川机构登记证》事项。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