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服务也有“热度杠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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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2:04 齐鲁晚报 | |
青岛出台国内首个《城市供热服务质量要求》 本报青岛10月31日讯 (记者 崇真 刘大正)暖气温度不够,供热单位不能简单解释了之;家里的管道漏水了,企业要在24小时内及时修补。11月1日,青岛市出台实施国内供热行业首个《城市供热服务质量要求》,让供热服务照章而行。 据青岛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参与供热的企业越来越多,国有、集体、个体多家经营,目前,该市具有供热资质的供热单位就有21家,其他大小自建泵站供热、转供热单位还有60多家,各家管理、服务参差不齐,由于以往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有时室温不够,供热单位随便测定一下便敷衍过去;住户家里漏气、漏水,有时甚至一拖好几天都不能解决,引起了很多市民的不满和投诉。 新出台的《要求》规定,室温不得低于16℃,检测面积必须达到一定范围,如检测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用户数量的3%测量,同一单元检测点数量不得超过3户;用热户出现问题,供热单位要在24小时内及时维修,否则要对用户所受损失进行赔付;维修工、检测员持证上岗。另外,对服务人员言行、着装都进行了具体要求。以后再遇到“热”的毛病,老百姓可以要求供热公司提供的服务照此而行,住户和供热公司之间纠纷也可以据此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