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副市长王炬再坐被告席 否认滥用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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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2:08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朝涛) 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两项罪名,原深圳市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炬事隔近一年,昨天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出庭受审,其辩护人就公诉机关指控的“滥用职权”罪名,为王炬作了无罪辩护,而对受贿的指控王则“避重就轻”,只承认小部分的受贿数额。 王炬被控受贿百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炬在担任深圳市国土局局长、副市长期间,自1993年以来,利用职权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7次收受港商韩某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78万元、港币17.3万元、美金2.3万元。为此,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包括证人证言和王炬本人在检察院的供述在内的另外3份证据,以证明其受贿的犯罪事实。对此,王炬否认了大部分指控事实。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炬不但自己受贿,还放纵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地位和影响大肆敛财,涉嫌滥用职权罪。 子女借机获利两个亿 王炬的女儿王涛、女婿冼伟经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温莎广场”,其经营范围是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东门中路“东门车库综合楼”。但温莎广场根本不是什么车库综合楼,而是地处深圳繁华闹市的一个大型商业广场。按规定应交地价款1.5亿多元。1997年底,王炬涉嫌滥用职权,指使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副局长庞成鸿为“温莎广场”项目办理地价减免手续,王还安排其秘书张焱争约庞商议“温莎广场”地价减免事宜。在王炬的授意下,庞批示该局地政处,将不属旧城改造范围的“温莎广场”项目按协议地价办理减免手续,核定地价仅为2760.77万元,少交1.2亿多元。王炬、庞成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已涉嫌渎职犯罪。 1996年~2000年,王炬批示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等单位为其女儿王涛、女婿冼伟介绍的6家公司办理房地产开发手续和减免地价,其女儿、女婿从中收取“好处费”人民币250万元、港币680万元,并以借款为名向有关当事人索取人民币1860万元、港币1000万元。王涛、冼伟为房地产商许某、张某等人办理房地产项目转让和地价减免手续,从中收受“好处费”港币500万元、人民币1300万元,并以借款为名向有关当事人索取人民币2300万元、港币200万元。 庭审直击 王炬否认滥用职权 法庭上的王炬一身浅蓝色套头囚衣,脚穿白色软底球鞋,虽然已经满头白发但仍然精神十足。王炬在回答法庭提问时满口浓重的陕西口音,一个简单的提问他也能说半天,仿佛又在作报告,法官不得不屡次打断他,要他注意时间。 去年11月,此案曾经在广州中院第一次开庭,这次开庭,公诉机关又补充了4份新证据,以支持指控王炬的两项罪名。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是“滥用职权罪”能否成立。 公诉人当庭出具了一份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调取的证据,以证明王炬滥用职权将不属旧城改造范围的“温莎广场”项目按协议地价办理减免手续,仅核定地价为2760.77万元,少交1.2亿多元。 对此,王炬的辩护律师提出了3点辩护意见:首先,此工程对外宣布都是1995年~2000年,但是真正的文件下来却是在1995年之后了。这其中政策和地价均有变化。用1995年时的地价来衡量有失公证。 其次,对于地价计算公式,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计价公式的不权威导致计算结果存在误差,使得起诉中提到的“使国家损失1.2个亿”的说法站不稳脚跟,实际上地价过低问题是存在的,但是不至于上亿。最后,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副局长庞成鸿一案,深圳市中院已经判决,判决书中已经明确说明,“上级授意”的说法不成立,所谓的“上级授意”指的就是公诉机关指控王炬的“滥用职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