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我省出台投资经营性公路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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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4:3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一项旨在促进和实现投资多元化,规范经营性公路投资行为的新的管理规定,近日正式出笼。业内人士认为并期望,这一规定的出台,能够推动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这项由省交通厅和省计委联合发文的我省投资经营性公路管理新规定,首先明确了经营性公路含义,即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在我省依法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对确定的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我省将采取列入省重点项目名单的优先方式进行重点管理;对其他经营性公路项目,也要给予列入所在市重点项目名单管理的优惠政策。同时,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性公路,还将享受国家及我省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新的管理规定也对投资经营性公路的市场准入条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其中要求,投资建设经营性公路的法人净资产或法人按股比加权的净资产总和,必须是所投入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的2倍或2倍以上。经营性公路建成后,经由省计划部门会同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项目法人应当严格执行车辆通行费征收及管理的有关规定。特许经营期内,项目法人必须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对所经营公路进行养护。项目法人未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养护、达不到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影响公路畅通的,省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范要求,可会同省计划部门书面通知暂停其收费,直至达到规范要求。②12 (本报记者 李 煊本报通讯员 徐 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