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学平晤葡语国家和地区法院院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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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8:37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昨天上午在虹桥迎宾馆会见了出席澳门“葡萄牙语国家和地区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最高法院和终审法院院长代表团。代表团成员分别来自安哥拉、巴西、佛得角、莫桑比克、葡萄牙、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东帝汶等7国及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他们是应最高人民法院邀请来沪访问的。龚学平代表上海人民对代表团的到访表示欢迎,他表示相信各位院长的访问对促进上海的法院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