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收滞纳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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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8:52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10月31日讯 (记者 雍坚 通讯员 张殿波)从11月1日起,济南市残联将对应缴未缴残疾人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发放催缴通知,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今年,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安置残疾职工达不到1·5%比例的单位收缴相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实行近两个月来,仍有一小部分单位既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10月底开始,济南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