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港澳居民不用暂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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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9:0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北京市公安局决定从今天起,取消在京港澳居民、华侨办理《暂住证》制度。取消《暂住证》后,在京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可以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和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就业证》或北京市人事局颁发的《工作居住证》前往海关办理提货和前往公安局办理购车、驾驶执照等相关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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